高铁站外擅自飞无人机,南京一摄影爱好者被罚500元
[百科] 时间:2025-10-12 22:41:14 来源:刻苦耐劳网 作者:探索 点击:45次
扬子晚报网10月4日讯(通讯员 王苗苗 记者 梅建明)近日,南京铁路公安处溧水站派出所查了一起无人机违法飞行案件,站外者被摄影爱好者林某因在溧水高铁站管制空域内操控无人机,擅自摄影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。飞无罚元
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铁路警方处获悉,人机10月2日,南京执勤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爱好一名男子在溧水高铁站站前广场操控无人机升空,高铁机身在车站枢纽上空低空盘旋,站外者被疑似进行拍摄作业。擅自摄影民警经询问林某,飞无罚元得知其飞行行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后,人机当场责令其停止飞行。南京
经查,爱好林某系摄影爱好者,高铁当天从外地出差途经溧水高铁站时,见天气晴好,“有山有水”,便想通过无人机航拍车站全景。他所使用的无人机已完成实名登记,但误以为“只要不在机场附近飞就没事”,直接在禁飞区域飞行无人机。
民警指出,根据《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规定,“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,禁止升放无人机等低空、慢速、小型航空器;因安全保卫、应急救援、现场勘察、农业作业、施工作业、气象探测等确需开展上述飞行活动的,应当提前通知铁路运输企业,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。”溧水高铁站及其铁路线路为电气化线路,其站前区域及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100米范围内,除因安全保卫、应急救援、现场勘察、农业作业、施工作业、气象探测等确需开展飞行活动的,且应当提前通知铁路运输企业,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外,均不得升放无人机。
警方告知林某擅自飞无人机系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,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依法对其做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。
南京铁路警方提示,民用无人机飞行需严守“实名登记、提前报备、依规飞行”原则,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。
校对 胡妍璐
(责任编辑:热点)
相关内容
- 法学生在上海一日料店用餐后食物中毒,维权一年获赔5000元,当事人:为争一口气
- 石湖码头:古泉州“海上丝绸之路”的重要外港
- 向太自曝选郭碧婷为儿媳原因:门当户对不重要,与自己性格很像
- 康辉哽咽,撒贝宁落泪,朱迅痛哭!他们优秀的一生,只“欠”父母
- 中国股票,大利好!外资,爆买!
- 李悦洲真是宝贝!热身展全能数据,若2隐患补强将更强!
- 泉州首张交通运输罚没电子票据开出
- 上半年泉州多项经济指标保持两位数增长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增12.7%
- 泉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411件
- 60岁郭富城三胎得子!奖励丰厚?天王当爹超暖心的细节曝光
- 泉州中考期间:志愿者悉心护考 市民送来八宝粥
- 高圆圆:中年这道坎儿我们都夸大了
- 冲刺港股,岚图汽车能否给出高端新能源市场的“新答案”?
-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今年夏季计划招生近3000人